通知公告
2025年09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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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及有关单位:
按照本年度立项课题计划安排,现已接近课题结题评审时间,根据《湘西自治州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》(州社评〔2014〕2号)有关要求,州社科评审委将于11月开展课题结题评审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评审说明
1.凡2025年度由州社科评审委立项的一般、专项及委托课题(含上一年度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)均须提交结题材料。
2.如需延期结题的,要提交延期申请(本人签字,科研管理部门盖章),未报送结题材料又没递交延期申请的,不能申报下一年度课题,且本年度立项课题作撤项处理。
3.结题课题按照立项文件要求的预期成果形式(论文或调研报告)提交完整课题成果。
4.课题结题评审材料必须真实,已经公开发表的课题成果提供发表佐证资料,未公开发表的课题成果需自附查重报告(知网、维普、万方均可),未提供查重报告的由州社评委办公室统一组织文献查重检测,论文的正文部分(含绪论)查重检测结果超过25%的将不予结题。
5.对通过结题的课题下达结题文件、颁发结题证书,并根据课题立项文件精神对课题进行资助。
二、结题材料要求
1.提交材料:《湘西州哲学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课题结题申请表》(附件3)打印稿1份、电子版1份;结题成果(论文或调研报告)实名纸质版1份及实名、匿名电子版各1份;已发表的成果提交复印稿(包括刊物封面、封底、目录、成果全文)1份,未发表的提供论文查重检测报告1份;获厅局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提供扫描件;课题成果要报单独打印稿1份、电子版1份。
2.每个课题结题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,档案袋封面贴上课题结题申请资料清单(附件2)。
3.以上材料并于2025年10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统一交至创业园205办公室,同时将《汇总表》、《湘西州哲学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课题结题申请表》、《课题结题申请资料清单》电子档发送至邮箱jsuskc@163.com。
联系人:王老师
联系电话:0743-8560776
科研管理处
2025年9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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